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2016-02-19
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