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机构职能
福建省财税信息协会机构职能
(一)组织会员研习国家财税理论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财税法治理念,学习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学术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纳税人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的财税法学科信息研究队伍;
(二)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财税学术环境,积极推动财税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财税法学研究和财税信息交流活动;
(四)编辑出版会刊,主办网站,向会员提供财税信息化研究和财税信息交流,举办财税实务操作技能培训,宣传国家财税政策和财税法学研究成果;
(五)组织开展财税信息交流和合作,以创新和提升我省财税法学理论的学术价值,扩大对外影响;
(六)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国家财税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七)加强财税法学研究和财税法学教育的联系,促进财税法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总结会员取得的优秀财税信息研究成果,促进财税信息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九)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依法组织开展章程规定的其他活动。